转自:福建省药监局编辑:蒲公英-绿茶
9月3日,福建省药监局公布药品质量公告。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共26批次药品,批号均为年12月份以前批次。
不合格品种:谷精草、稻芽、天花粉、*柏、罗布麻叶、金银花、大青叶、土鳖虫、蝉蜕、车前草。
不合格的项目:药屑杂质、外观、检查、显微特征、性状、二氧化硫残留量、杂质、总灰分。
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,省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对药品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26批次药品予以公告(详见附件)。
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,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查处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(年第2期,总第80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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